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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安科技: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2023-10-25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0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2021年
12月24日、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9日、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5日、2023
年5月18日、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3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监管政策,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将拟投入补充流
动资金金额由原来的10,000万元变更为9,406万元。上述变更后,募投项目拟使用
募集资金金额由原来的72,971万元变更为72,377万元。
    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变动使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具体
调整如下:
    一、原方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2,971.00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入金额
   1       新增年产 50 万套铝合金固定卡钳项目            16,329.00       16,329.00
   2      新能源汽车底盘铝合金轻量化建设项目             84,642.00       46,642.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10,971.00       72,971.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
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或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拟投资
总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
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
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二、调整后方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2,377.00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入金额
   1        新增年产 50 万套铝合金固定卡钳项目        16,329.00       16,329.00
   2        新能源汽车底盘铝合金轻量化建设项目        84,642.00       46,642.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9,406.00
                           合计                      110,971.00       72,377.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
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或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拟投资
总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
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
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其他事项及内容不作调整。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在深交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