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豪 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调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相 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 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股东、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调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刘志峰 马广林 王新宇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