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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3-12-23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3-097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根据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
12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2月6日召开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6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2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 月6日
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
       截止到2024年1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
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 金禾实业C区行政办公楼6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非累积投票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上述议案中议案1、2、4、5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及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
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
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
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
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5日(8:0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金禾实业证券投资部及股
东大会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 金禾实业证券投资部
    邮编:239200
    电话:0550-5682597
    传真:0550-5602597
    联系人:王物强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
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97”,投票简称为“金禾投票”。
    2.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2 月 6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安徽金禾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大
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
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非累积投票的所有议   √
              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1.00                                           √
              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      √
    2.00
              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
    3.00
              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
    4.00
              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5.00                                           √
              案》
   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书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