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堂: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30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并对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2023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违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先明
龙小海
陈旭东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