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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坚朗五金: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6-20  

                                                    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23-039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详见2023年5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的

总股本 321,5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32,154,000.00 元,剩余利润作为

未分配利润留存。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

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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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2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321,5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6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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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11                      白宝鲲
   2         01*****998                      闫桂林
   3         01*****567                      白宝萍

   4         01*****453                       陈平
   5         00*****158                      王晓丽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8 日至登记日:

2023 年 6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股

票期权行权前发生派息等事项的,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




                               3/4
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坚朗路 3 号

   咨询联系人:韩爽

   咨询电话:0769-82955232

   传真电话:0769-87947885



    八、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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