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3-085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达利”)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和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等)。前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 22,920,45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0.4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385,999,671.9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5,637,027.53 元(不含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60,362,644.44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 健验【2020】7-139 号《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金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6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471,62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4.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09,499,986.10 元,扣除 各项发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9,382,955.91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80,117,030.19 元。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518Z0108 号《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相关开户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 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 议案》,同意将“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 以下简称惠州新建项目) 中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 47,500.00 万元分别用于公司“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 结构件二期项目”(以下简称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 期项目”(以下简称惠州三期项目)的建设,其中福建二期项目拟使用 25,000.00 万元、惠州三期项目拟使用 22,500.00 万元。公司变更惠州新建项目暂未使用的 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建设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三期项目,不改变惠州新建项目的 投资总额,变更后的资金缺口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原计划使用募集 调整后募集资金 累计使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号 资金金额 金额 金金额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 1 116,036.26 68,536.26 64,932.31 新建项目 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 2 0.00 25,000.00 22,191.00 二期项目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 3 0.00 22,500.00 12,535.58 三期项目 序 原计划使用募集 调整后募集资金 累计使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号 资金金额 金额 金金额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20,002.84 合计 136,036.26 136,036.26 119,661.73 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19,661.73 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为 16,377.37 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 (二)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江西科达利新能源汽车动力 100,000.00 80,000.00 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 100,000.00 70,950.00 构件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 100,000.00 80,000.00 件项目(三期) 科达利年产 7500 万件新能源 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 100,000.00 80,000.00 目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37,061.70 合计 440,000.00 348,011.70 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0.00 万元,募集资 金账户余额为 349,534.90 万元,包含待支付的发行费用 1,523.20 万元(不含税)。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 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及银行以外其他 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 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 公告。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 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 关事宜。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 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 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亦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即购买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 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有保本 约定的投资产品。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内容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并与公司 经营人员、内部审计部门沟通,对募集资金项目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解,保荐 机构认为:科达利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五)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