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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2023-09-26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3-081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
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2022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根据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要求,2023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3、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鹏鼎控股(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64 号),
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
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4、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5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0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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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5、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等议案。

    6、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提出
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并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2023 年 8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
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财务数据更新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
进相关工作。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在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状况以及公司整体发展
规划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向深交所申请撤回
本次发行申请文件,相关项目公司将根据市场状况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以自有
或自筹资金投入。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
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
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终止原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并撤回申请文件,系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在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状况以及公司整
体发展规划等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相关项目公司将根据市场状况及公司整体
发展规划,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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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生产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终止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
件的议案》。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经公司、中介机构等相
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并结合资本市场状况以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
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项目公司将根据市场状况及公司整体发展
规划,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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