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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乳业: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2023-08-03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3-059

债券代码: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
                          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兼原监事李红梅、高级管理人员张帅、原高级管理

人员林永裕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5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
于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3,724,928 股(占公告当日公司总股本的 0.4298%)的股东兼
监事李红梅女士(已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离任,下同),副总裁张帅先生、副
总裁林永裕先生(已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离任,下同)计划自本次减持股份计
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931,232 股,占公告当日公司总股本的 0.1075%(以
下简称“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监事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06),李红梅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0,000


                                   1
     股(占公告当日公司总股本的 0.0081%),超过其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数量的一
     半,其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监事减持计划提前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08),李红梅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85,375 股(占公告当日
     公司总股本的 0.0099%),其减持股份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及减持数量过半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张帅先生、林永裕先生实施股份减持计
     划时间已过半,其中张帅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61,000 股(占
     公告当日公司总股本的 0.0070%);林永裕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 385,200 股(占公告当日公司总股本的 0.0445%),其实施本次减持股份
     计划所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张帅先生、林永裕先生的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
     毕。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收到了张帅先生、林永裕先生各自所出具的《关于
     张帅减持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202302)》《关于林
     永裕减持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202302)》(以下合
     称为“《告知函》”),截至《告知函》签署之日(2023 年 8 月 1 日),张帅
     先生、林永裕先生的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告知函》签署之日,股东的减持情况如下:
            计划减持股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当前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份数(股)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3 年 2 月 8 日        14.00     20,000     0.0023%
李红梅         85,375
                         集中竞价    2023 年 2 月 13 日       16.90     20,000     0.0023%

                                               2
            计划减持股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当前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份数(股)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3 年 2 月 14 日          17.70        30,000        0.0035%
                             集中竞价       2023 年 2 月 22 日          17.83        15,375        0.0018%
                              集中竞价      2023 年 2 月 2 日           13.30        21,000        0.0024%
                             集中竞价       2023 年 2 月 7 日           13.35          3,000       0.0003%
 张帅            175,000
                             集中竞价       2023 年 2 月 8 日           13.79        27,000        0.0031%
                             集中竞价       2023 年 2 月 10 日          15.42        10,000        0.0012%
                             集中竞价       2023 年 2 月 13 日          17.07       170,000        0.0196%
林永裕           670,857     集中竞价       2023 年 2 月 14 日          16.48       160,000        0.0185%
                             集中竞价       2023 年 5 月 4 日           17.27        55,200        0.0064%
 合计            931,232                                                            531,575        0.0614%

     注:1、上表相关数据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当前股本数以截至 2023 年 8 月 1 日总股本为基准,下同。

           李红梅女士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原间接持有的
     股份,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 13.97 元/股—17.84 元/股。

           张帅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授予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已解除限售部分股份,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 13.30 元/股—
     15.58 元/股。

           林永裕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原间接持有的
     股份,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价格区间为 16.41 元/股—17.58 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告知函》签署之日,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变化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姓名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41,500       0.0394%          256,125     0.0296%
        李红梅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5,375       0.0099%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6,125       0.0296%          256,125     0.0296%
                  合计持有股份                     700,000       0.0808%          597,000     0.0690%
         张帅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5,000       0.0202%          114,000     0.0132%
                           有限售条件股份          525,000       0.0606%          483,000     0.0558%
        林永裕    合计持有股份                   2,683,428       0.3097%        2,298,228     0.2654%


                                                      3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姓名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70,857    0.0774%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12,571    0.2322%      2,298,228   0.2654%
注:1、上表相关数据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55),由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存在回购股

份事项,公司回购注销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771,000

股。

    3、于 2023 年 1 月 5 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止,公司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简称:

新乳转债,证券代码:128142)累计转股 271 股。

    4、本次减持前“占总股本比例”按本次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866,582,827 股计算,本次减持股份后“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当前总股本 865,812,098 股

计算。

    5、李红梅女士、林永裕先生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离任,自其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其

所持公司股份 100%锁定。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李红梅女士、张帅先生、林永裕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了预披露。

       2、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截至 2023 年 8 月 1 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
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4、截至 2023 年 8 月 1 日,上述股东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
份数量,鉴于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届满,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4
    5、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
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
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张帅先生出具的《关于张帅减持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的告知函(202302)》。

    2、林永裕先生出具的《关于林永裕减持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
情况的告知函(202302)》。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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