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岩大地: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11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3-082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0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通景大厦 12 层公司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立建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 11 人,代表股份 61,579,03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578%(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11 月 6 日,公司总股本为 127,330,477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 1,550,685 股,因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25,779,792 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 10 人,代表股份 61,571,03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5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8,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312,636 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304,636 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8,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4%。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曾辉耀、申剑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曾辉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1,571,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4,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411%。
    表决结果:曾辉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选举申剑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1,571,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4,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411%。
    表决结果:申剑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1,571,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0%;反对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4,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411%;反对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为、张丙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