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6-26
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23-037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民技术”)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并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本次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
会议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迎彤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
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独立董事郝丹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独
立董事王文若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为62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的146.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
郝丹女士简历
郝丹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1981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
历,历任北京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王府井集团法务主任、王府井置业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兼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现任广东
远智先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风控负责人,深信服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300454)独立董事、慧之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
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71)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郝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等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王文若女士简历
王文若女士,中国国籍, 1958 年出生,东北财经大学本科学历,高级
会计师。曾任交通银行担任交通银行支行副行长、光大银行深圳宝城支行任
行长、中信银行深圳宝安支行任行长。现任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0466)独立董事、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60818)独立董事、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300778)独立董事、深圳市新城市规
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300545)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文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等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