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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民技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9-21  

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23-054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民技术”)分别于2023年
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其中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
斯诺”)融资提供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及2023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关于2023年为下属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2022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
证合同》,为内蒙古斯诺向前述银行申请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
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公司
为内蒙古斯诺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使      本次担保前对   本次担保后对   本次担保后
                                                                       是否关
   被担保方     用担保      被担保方的担   被担保方的担   剩余可用的
                                                                       联担保
                  额度        保余额           保余额     担保额度
  内蒙古斯诺       10,000      65,125.83      75,125.83     4,300.00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MA0MXBH213
   成立日期:2016年3月30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斯诺工厂
   办公楼1层
   法定代表人:余鹏
   注册资金:11,677.625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
   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
   造;电池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
   与公司的关系:内蒙古斯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内蒙古斯诺82.7972%
   股权。
   被 担 保 人 最 近 一 年 又 一 期 的 财 务 数 据 : 2022 年 末 内 蒙 古 斯 诺 总 资 产
   126,269.13万元,净资产53,326.04万元;2022年度内蒙古斯诺实现营业收入
   65,160.30万元,利润总额8,559.89万元,净利润7,576.13万元。(注:以上数
   据经审计);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内蒙古斯诺总资产173,296.61万元,净
   资产49,304.16万元;2023年上半年度内蒙古斯诺实现营业收入27,276.66万元,
   利润总额-7,088.01万元,净利润-5,939.29万元。(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 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0万元
    担保范围: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
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
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
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
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合同生效: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
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99,050.70万元,均
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3,737.4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
司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4.7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
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
合同》。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