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3-126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红专东路 132 号中国平煤神马 集团商务宾馆会议室。 1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安乐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共计 13 人,代表公司股份 1,536,615,5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1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 5%以下的 中小股东共计 10 人,代表公司股份 92,068,6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08%。 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 4 人,代表公 司股份 1,530,764,5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70.3428%。 (2)参加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 人,代表公司股份 5,851,0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 0.2689%。 8、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及见证律师列席 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原金太阳及其下属公司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6,364,89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7%;反对 250,7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0.016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817,9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77% ;反对 25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青海天蓝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3,823,5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3%;反对 2,792,04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8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276,6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674% ;反对 2,792,0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3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易成阳光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3,823,55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3%;反对 2,792,04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8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276,6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674% ;反对 2,792,0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3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隆基光伏材料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6,364,89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7%;反对 250,7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817,9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77% ;反对 25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许昌中平新材银行贷款业务提供担保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6,364,891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7%;反对 250,7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0.016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817,9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77% ;反对 25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朱峰、叶彦菁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