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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凌股份: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6-15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455,843,200
股,其中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893,999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因
而剔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总股本
基数为451,949,201股。
     本次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
股 现 金 红 利 =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总 股 本 ( 含 公 司 回 购 专 户 已 回 购 股 份 )
×10=67,792,380.15元÷455,843,200股×10=1.487186元。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上述比例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48719
元。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公司总
股本455,843,200股扣除截至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本
451,949,2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1.5元现金(含税)的股
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7,792,380.15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
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
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则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实施。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893,999股后的451,949,2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6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330             邱光

     2       08*****243             深圳市鸿创科技有限公司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3         03*****066                齐雪霞

      4         08*****233                深圳市理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
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
序并履行披露义务。
    2、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存在其他差异化安排,具体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
分 红 总 额 ÷总 股 本 ( 含 公 司 回 购 专 户 已 回 购 股 份 ) ×10=67,792,380.15 元
÷455,843,200 股×10=1.487186 元;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上
述比例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
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48719 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7 区隆昌路 8 号飞扬科技创新
园 B 栋 501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孔亮 熊小菊
    咨询电话:0755-27345888
    传真电话:0755-2734599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