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3-08-2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东方国信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飞 联系电话:010-80927009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悦 联系电话:010-8092709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披露,因
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信息披露不
准确、内部控制不完善等问题,导
致相关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公司及董事长、总经理管连平,财
务总监肖宝玉被中国证监会北京
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
管措施。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
项目 工作内容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披露,因
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信息披露不
准确、内部控制不完善等问题,导
致相关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董事长、总经理管连平,财
务总监肖宝玉被中国证监会北京
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
管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对
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严
格按照《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
的要求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公司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由
董事长担任组长,组织各相关部门
做好整改工作,针对涉及的问题制
定了限期整改措施,并及时向中国
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报告。公司将加强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对
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
断提高履职能力,完善公司治理,
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规范的内
部治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规范动
作水平,积极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
量,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
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
项目 工作内容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详见“一、保荐工作概述” 保 荐 机 构 将持续跟踪相
1.信息披露 之“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 关事项的进展,督促公司
况”。 进行整改。
详见“一、保荐工作概述” 保 荐 机 构 将持续跟踪相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之“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 关事项的进展,督促公司
况”。 进行整改。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详见“一、保荐工作概述” 保 荐 机 构 将持续跟踪相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之“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 关事项的进展,督促公司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况”。 进行整改。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北科亿力公司名称变更相关问题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不适用
3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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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飞 张 悦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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