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23-07-11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接到
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徐宏斌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徐宏斌先生计划在
2023 年 3 月 21 日至 2023 年 9 月 20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7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5%(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信息披露平台上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接到徐宏斌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
告知函》,徐宏斌先生的前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 持 均 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总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名称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2023.7.10         5.50    360,000           0.07
           大宗交易
 徐宏斌                   2023.7.11         5.50    340,000           0.07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及前述股份因权益分派送转的
          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宏斌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1/2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
  股东       股份
  名称       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
                        2,800,000           0.58      2,100,000           0.44
          份
          其中:无限
 徐宏斌                   700,000           0.15           0                0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2,100,000           0.44      2,100,000           0.44
          股份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徐宏斌先生在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其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需遵守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可转让额度”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徐宏斌先生一直严格遵守各项承诺事项,本次减持计划与其此前已披露
的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属于股东个人正常的股份流动性管理,不会对公司的治理
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1 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