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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思科技:关于变更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的公告2023-10-14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3-045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的召开地点由“长沙县黄花镇漓湘东路 319 号,蓝思科技办公大楼一楼

VIP 会议室”,变更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思科技南园总部办公大楼一楼

VIP 会议室”。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在长沙县黄花镇漓湘东路 319 号,蓝思科技办公大楼一楼 VIP 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因会务工作安排调整,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召

开地点变更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思科技南园总部办公大楼一楼 VIP 会议

室,联系地址相应变更。除此之外,会议通知中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会议地点变更后的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信息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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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 年 10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18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2023 年 10 月 11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思科技南园总部办公大楼一楼 VIP

会议室

    9、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提交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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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后提交,具体如

下:

提                                                        表决意见          备注
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                                                   同     反    弃
                                                                        栏目可以投
码                                                   意     对    权
                                                                            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00                                                                          √
         (本次会议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注:1、由于本次需补选的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为 1 名,因此将采

用记名投票;2、提案 2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提案 1、2 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及披露;3、提案的

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 年 9

月)及《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 年 9 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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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原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8 日 13:30 至 14:25。

    联系地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思科技南园总部办公大楼一楼 VIP 会

议室

    联系人:周天舒

    联系电话:0731-83285699

    传真号码:0731-83285010

    电子邮箱:lsgf@hnlens.com

    3、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参

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十四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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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33;

    2、投票简称:“蓝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每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

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

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

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3)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候选非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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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人数(等额选举)或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非独立董事人

数(差额选举)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候选独立董

事人数(等额选举)或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独立董事人数(差

额选举)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候选非职工代

表监事人数(等额选举)或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非职工代表

监事人数(差额选举)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

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0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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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8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网址后,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蓝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

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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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蓝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

 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
 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同     反       弃   该列打勾的栏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00                                                                                     √
           (本次会议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委托股东对上述提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
 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则视为委托股东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股东姓名(名称):


        委托股东证件号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说明: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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