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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斯特: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3-06-22  

                                                    证券代码:300445              证券简称:康斯特              公告编号:2023-044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持有公司股份 3,080.63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0%)的 5%以上股东、
董事、总经理何欣先生,计划在 2023 年 6 月 29 日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仅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其单独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1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300%)。
2. 持有公司股份 2,346.76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5%)的 5%以上股东浦
江川女士,计划在 2023 年 6 月 29 日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9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36%)。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5%
以上股东、董事及总经理何欣先生,公司 5%以上股东浦江川女士分别提交的《买
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减持的 5%以上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单独持有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何欣                    3,080.631                         14.50%

     浦江川                   2,346.768                         11.05%
注 1:何欣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姜维利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本公

司实际控制人。姜维利先生与何欣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598.73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06%),其中姜维利先生单独持有 3,518.10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6%),何欣先生单

独持有 3,080.63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 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何欣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410 万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9300%;浦江川女士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98 万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8736%。
4.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5. 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窗口期
不减持)。
6. 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7. 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
数量作相应调整。

三、相关承诺情况

1. 何欣先生相关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
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上述股东可能减持部分股份,每年减持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10%。减持条件:出售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出售方式:预计未来 1 个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预计未来 1 个月内公
开出售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
所持股份。”
    “本人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比例
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
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
2)其他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
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2018 年 5 月 8 日-2019 年 5 月 7 日期间可能减持的部
分股份数量不超过 3,612,000 股,2019 年 5 月 8 日-2020 年 5 月 7 日期间可能减
持的部分股份数量不超过 4,150,000 股。”
    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何欣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
向及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

2. 浦江川女士相关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
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上述股东可能减持部分股份,每年减持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10%。减持条件:出售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出售方式:预计未来 1 个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预计未来 1 个月内公
开出售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
所持股份。”
2)其他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
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2018 年 5 月 8 日-2019 年 5 月 7 日期间可能减持的部
分股份数量不超过 3,212,000 股,2019 年 5 月 8 日-2020 年 5 月 7 日期间可能减
持的部分股份数量不超过 3,235,000 股。”

    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浦江川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持股
意向及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 股东何欣先生、浦江川女士将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指引的前提下,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公司经营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个人减持时间、价格以及是否按期减持完毕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
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

2.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
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 《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及《有关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的确认函》。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