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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2,7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的 94.8695%),2,8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5.1305%),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1,474,23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54%),2,8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46%),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2,7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的 94.8695%),2,8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5.1305%),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1,474,23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54%),2,8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46%),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2,7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的 94.8695%),2,8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5.1305%),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61,474,23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54%),2,8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46%),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2,7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的 94.8695%),2,8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5.1305%),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61,474,23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54%),2,8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46%),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2,7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的 94.8695%),2,8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5.1305%),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61,473,03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34%),2,8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46%), 1,2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1,5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的 92.7093%),2,8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5.1305%), 1,2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2.1602%)。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61,474,23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54%),2,8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46%),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2,7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的 94.8695%),2,8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5.1305%),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61,474,23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54%),2,8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46%),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2,7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的 94.8695%),2,8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5.1305%),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9.《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深圳南海成长湾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表决情况:61,473,03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34%),2,8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46%), 1,2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1,5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的 92.7093%),2,8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5.1305%), 1,2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2.1602%)。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锡同创致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议案》 表决情况:61,473,03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34%),2,8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46%), 1,2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1,5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的 92.7093%),2,8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5.1305%), 1,2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2.1602%)。 表决结果:通过。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肆份,无副本。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 为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的 签署页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经办律师: 赵朝辉 负责人: 经办律师: 马卓檀 李颖涵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