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23-062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 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由 11.71 元/股调整为 6.47 元/股,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部分已授予数量由 5,197,000 股调整为 7,795,500 股,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数量 由 499,400 股调整为 749,100 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 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 月 2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 号:2021-007)。 3.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2 月 1 日,公 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 4.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 54 名激励对象授予 513,400 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 7.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 了相应报告,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8.2022 年 7 月 5 日,公司为 155 名激励对象办理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此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1,559,100 股,已于 2022 年 7 月 7 日上市流通。 9.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 意见。 10.2023 年 2 月 3 日,公司为 45 名激励对象办理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此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149,820 股,已于 2023 年 2 月 7 日上市流通。 11.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 相应报告,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三、调整事项 1.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2,388,000 股, 增加经过 2023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股份 149,820 股后的 总股本 152,537,8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 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本年度不送红股。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根据《深 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需要对本激励计划的授 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1.71-2)/(1+0.5) =6.47 元/股,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11.71 元/股调整为 6.47 元/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其中:Q0 为调整前的授予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 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授予数量。 公司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数量 Q=(5,363,000-166,000 )×(1+0.5)=5,197,000*1.5=7,795,500 股; 注1 公司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数量 Q=(513,000-14,000 注 2) ×(1+0.5)=499,400*1.5=749,100 股。 注 1: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已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41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 励对象的规定,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66,000 股。 注 2: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9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 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4,000 股。 4.调整结果 综上,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11.71 元/股调整为 6.47 元/股,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数 量由 5,197,000 股调整为 7,795,500 股,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数量由 499,400 股调 整为 749,100 股。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因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 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 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符合《激 励计划(草案)》《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 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1.71 元/股调整为 6.47 元/股,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数量由 5,197,000 股调整为 7,795,500 股,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数量由 499,400 股调整为 749,100 股。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事 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 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及授予数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11.71 元/股调整为 6.47 元/股,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数量由 5,197,000 股调整为 7,795,500 股,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数量由 499,400 股调整为 749,100 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相关 事项已取得现阶段所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3 月 2 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依据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 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