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川网络: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28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
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
项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自身的综合竞争力,系公司
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
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全资子公司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自身的综合竞争
力,系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
资者的行为。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控
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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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振超 刘胤宏 杨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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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