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3-037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 于2023年4月22日及2023年4月26日在相关指定媒体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 cninfo.com.cn)上刊登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公告(更正后)》。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 所互联 网投 票系统 投票 的具体 时间 为2023年 5月15日上 午9:15 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中路139号院新雷能大厦五 层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彬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01,991,7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24.64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95,121,209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98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870,49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60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8,397,989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2.02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527,4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9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 6,870,4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604%。 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 士通过现场或网络通讯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议案 1.00《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01,991,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97,8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 2.00《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01,991,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97,8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01,991,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397,8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01,991,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97,8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01,991,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97,8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01,991,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97,8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01,991,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97,8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 8.00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01,974,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26%;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80,2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92%;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9.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01,991,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97,8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 10.00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01,989,3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77%;反对2,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95,6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1%;反对 2,3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01,991,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97,8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相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 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