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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雷能: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3-08-19  

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3-064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有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

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

了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

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0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

关规定。

    (四)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价格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

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六)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七)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及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八)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2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413,796,4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发布了 2022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5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26 日。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应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归

属价格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一)授予/归属价格的调整

    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V)/(1+n)

    P0为调整前的授予/归属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

予/归属价格。

    首次授予价格=(4.96-0.12)/(1+0.3)=3.72元/股,则首次授

予/归属价格由4.96元/股调整为3.72元/股

    预留授予价格=(17-0.12)/(1+0.3)=12.98元/股,则预留授

予/归属价格由17.00元/股调整为12.98元/股
    (二)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

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首 次 已 授 予 尚 未 归 属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量 =325.0106 ×

(1+0.3)=422.5137万股

    预 留 已 授 予 尚 未 归 属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量 =31.78 ×

(1+0.3)=41.3140万股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

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权益数

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且本次调整

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符合股权激励计

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本次

调整、本次归属以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

权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调整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

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归属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

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本次作废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

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