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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雷能: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3-10-24  

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3-078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中

路139号新雷能大厦五楼大会议室召开,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权先生主

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7日以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

体监事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建设功率半导体研发及结算总

部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

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

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

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股票的议案》

    5.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为

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团队

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以

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

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3.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

    (1)本次回购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进行;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5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

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

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如公司

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4.回购股份的种类、资金总额、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且不高于6,000万元。在

上述前提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400,000股,约占当前总股本的0.45%;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00,000股,约占当前总股本的0.22%。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

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

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源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若触发以下任一条件,则回购期限届满:

    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

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

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

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①开盘集合竞价;

   ②收盘前半小时内;

   ③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7.对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1)本次回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2)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

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①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

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

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②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

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

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

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③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④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⑤在回购完成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回购股

份的具体处置方式,包括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⑥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