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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雷能: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12-25  

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3-111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

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

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

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组成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2名非职工监事周权先生、赵旭阳先生,与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骆智先生共同组成。任期

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监事会主席为周权先生,任期自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

罚的情况。
    三、公司部分监事离任情况

    第五届监事会会任期届满后,尚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

监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简历:

    1、周权先生:1967 年出生,硕士学历,毕业于清华大学电子工

程系、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1993 年至 1994 年任职于中国科学

院电子学研究所,1994 年至 2006 年任职于北京迪赛通用技术研究所

电源事业部,历任总工程师、总经理;2006 年至 2009 年任职于北京

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9 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

任副总工程师、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副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权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853,760 股,持

股比例为 0.53%。周权先生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赵旭阳先生:1976 年 4 月出生,毕业于河南大学。1995 年

12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职于河南油田飞亚实业有限公司;1999 年

10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职于深圳华油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2003

年 8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职于富士康科技集团商务总处-稽核处;2016

年 5 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市雷能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任材料工程

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旭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24股,与控股
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

形。

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1、骆智先生:1979 年出生,硕士学历,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检

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专业。2004 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开发工

程师、项目组主管,模块电源开发部副经理、定制电源开发部经理。

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定制电源产品线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骆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持

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