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频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30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后,基于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现就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相违背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末的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已按照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的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了审批和决策程序,不存在违规对外
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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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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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宫兆辉 杨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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