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9-27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晶
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
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拟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
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及定价依据,我们认为本次购买
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采购安全,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及竞争
力,减少企业经营风险,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本次交易定价原则客观公允,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
响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晓强
2023 年 9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庆丰
2023 年 9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 明
2023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