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0-14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公告编号:2023-128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债券代码:123124 债券简称:晶瑞转 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
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3年9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
关议案内容均已依法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1)现场
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 长李勍先
生主持;(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3年10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 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6人,代表股份数251,408,935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268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
代表股份数227,529,1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86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4人,代表股份数23,879,7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001%。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提请审议的以下2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5,892,3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99.8743%;反对 107,6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2%;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4,235,6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561%;反对 107,6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23%;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0,628,7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99.6897%;反对 780,2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563,5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6.7950%;反对 780,2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5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浩、张翼航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变更、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