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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瑞电材: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12-11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公告编号:2023-154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债券代码:123124             债券简称:晶瑞转 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
2023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担
保额度的议案》,为发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市场融资功能,提高融
资效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晶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瑞新能源”)
拟在 2023 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
融企业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 8.6 亿元人民币,其中晶瑞
新能源拟为其全资子公司渭南美特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渭南美特瑞”)
提供担保不超过 3 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等方式;具体
担保额度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6)。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全资孙公司渭南美特瑞的发展需要,保障其资金需求,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晶瑞新能源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
                                        1
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8908202300000103)
(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约定了晶瑞新能源为渭南美特瑞提供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债务人:渭南美特瑞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晶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
生的利息(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
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合同经债权人要
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
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
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
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

    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
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
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
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7、被担保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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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自 2023 年 12 月 8 日至 2026 年 12
月 8 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
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
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币种)叁亿元
整(大写)为限。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本合
同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
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
部债权。保证人确认,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应按本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范
围确定的最高债权额为准,而不以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限。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渭南美特瑞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瓜坡镇良侯大道东侧

    成立日期:2021 年 08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汪鸣豪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
材料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
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
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超导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
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
                                     3
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防腐材料销售;
橡胶制品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超导材料销售;
专用设备修理;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新材
料技术推广服务;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建筑工程
机械与设备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仓储设
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装卸搬运;国内
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渭南美特瑞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晶瑞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491.65                        7,948.96

           净资产                 11,284.94                        7,652.81

        负债总额                  14,206.71                        296.1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短期借款本金                  0                               0

    ——长期借款本金                  0                               0

      流动负债总额                14,206.71                        296.15

    其中:其他应付款              12,300.39                        223.12

            应付账款               1,898.4                          60.02

            项目         2023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2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0                               0
           净利润                  -367.87                         -347.18

    注:

    (1)渭南美特瑞不存在对外担保及相关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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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3)渭南美特瑞非失信被执行人。


    五、其他说明

    1、渭南美特瑞因项目仍在建设,未实现产品销售,待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
将有效改善其经营状况,同时渭南美特瑞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能够控制其经
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
会损害公司利益。

    2、本次晶瑞新能源为渭南美特瑞担保 3 亿元额度,在渭南美特瑞具体发生
融资行为时晶瑞新能源才产生相关担保义务,本次担保主要为了满足渭南美特瑞
的项目建设和发展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3、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余额为 15,905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8.11%,其中晶瑞新能
源对渭南美特瑞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担保在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决议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
140,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71.40%。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向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
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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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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