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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丰电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2023-08-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江丰电子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保荐代表人姓名:韩勇      联系电话:021-68801569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保荐代表人姓名:朱明强    联系电话:021-68801565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姓名:杨逸墨        联系电话:021-68801584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姓名:韩勇          联系电话:021-6880156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次数                    0 次(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9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1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3 月 28 日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交易与关联交易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事项的规则及要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股份减持承诺(2017 年 6 月 15 日)             是               不适用
2.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涉及回购新股、赔偿
                                                是                不适用
损失的承诺(2017 年 6 月 15 日)
3.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涉及赔偿损失的承
                                                是                不适用
诺(2017 年 6 月 15 日)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2017
                                                是                不适用
年 6 月 15 日)
5.分红承诺(2017 年 6 月 15 日)                是                不适用
6.避免同业竞争承诺(2017 年 6 月 15 日)        是                不适用
7.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2017 年 6 月 15 日)      是                不适用
8.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诺(2017
                                                是                不适用
年 6 月 15 日)

                                         2
9.关于无证建筑物的承诺(2017 年 6 月 15
                                              是    不适用
日)
10.其他承诺(2017 年 3 月 30 日)             是    不适用
11.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
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2018 年 5 月 14       是    不适用
日)
12.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涉及赔偿损失
                                              是    不适用
的承诺(2018 年 5 月 14 日)
13.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
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2020 年 12 月         是    不适用
18 日)
1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
                                              是    不适用
履行的承诺(2020 年 12 月 21 日)
15.关于自愿不减持江丰电子股份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2021 年 11 月 19 日)
16.关于填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是    不适用
即期回报的承诺(2021 年 12 月 17 日)
17.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
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2022 年 12 月         是    不适用
09 日)
18.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
关于所认购股份限售的承诺(2022 年 10 月       是    不适用
10 日)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无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韩   勇                朱明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杨逸墨                 韩   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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