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弘科技:光弘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11-15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作为惠州光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公司新增 2023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存在预计非必要关联交
易的情况,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定价符合市场公允性,不存在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新增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吴肯浩
汤新联
王文利
2023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