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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创数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04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 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3-047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4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5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5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4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3号耀

华创建大厦1座12层1209号房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耿四化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8名,代表有表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106,969,200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43.875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6,96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75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6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97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968,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7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 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96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4%;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6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381%;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6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96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4%;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6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381%;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6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并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5 月 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96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4%;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6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381%;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6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并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96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4%;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6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381%;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6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并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万威世、赖凌云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三)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