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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创数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3-12-09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3-109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

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经营范围。针对上述变更事

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拟对公司经营范围等相应内容在《公司章程》

中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如

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及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非居住房   及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   地产租赁。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
 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气体、液体分   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气体、液体分
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    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
及纯净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及纯净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 、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物联网设备制造;物    让、技术推广;物联网设备制造;物
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    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
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通    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通
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    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
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    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批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    辅助设备批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
电子产品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    电子产品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
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    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
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    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
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通用设备修理;通讯设备修理;通信    通用设备修理;通讯设备修理;通信
传输设备专业修理;仪器仪表修理;    传输设备专业修理;仪器仪表修理;
电气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    电气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
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    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    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第二类    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第二类
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增值电信业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四十五条 下列关联交易行为,须     第四十五条 下列关联交易行为,须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为关联人提供担保;              (一)为关联人提供担保;
(二)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二)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配偶发生的关联交易;      理人员及其配偶发生的关联交易;
(三)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单笔交易金      (三)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
额,以及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在连续 12   担保除外)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人民
个月内或公司与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    币,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     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 公 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
外)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

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及其再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就上述章程修订事

宜适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

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二、 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