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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拓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12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我们作为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资格条件、教育背景、
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情况基础上进行的,我们认为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刘晓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乔向前先生、其木格苏
都女士、张建军先生、包维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余子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张凌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惠玉                    鲁绯                      方芳




                                                      2023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