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化学: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18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户使
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
息真实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事项。
二、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3 年半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023 年半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宋义虎 郁东 吴建新
时间:2023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