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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泰妮: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7  

                                                    证券代码:300957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2023-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
月17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马金铺路151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GUO ZHENYU(郭振宇)先生
主持,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45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317,113,289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4.86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06,598,9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772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33人,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0,514,338股,通过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89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
7,194,3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
代表股份392,6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
代表股份6,801,7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057%。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李宁先生接受其他独
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在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7:00)就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独
立董事李宁未收到公司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通过现
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
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16,919,38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下同)的99.9389%%;122,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86%;
71,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6%。

    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16,928,68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18%;
113,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56%;71,600股弃权,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6%。

    表决结果: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16,928,68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18%;
113,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56%;71,600股弃权,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6%。

    表决结果: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16,928,68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18%;
113,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56%;71,600股弃权,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6%。

    表决结果: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17,026,48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26%;
19,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1%;6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3%。。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未知中
小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
行动人,下同)表决情况:7,107,58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下同)的98.7935%;19,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9%;6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96%。

    表决结果: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316,919,38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89%;
122,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86%;71,600股弃权,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6%。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000,483股赞
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048%;122,300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9%;71,60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52%。

    表决结果: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317,026,48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26%;
19,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1%;6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3%。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107,583股赞
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35%;19,200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9%;67,60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96%。

    表决结果: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317,026,48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26%;
19,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1%;6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3%。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107,583股赞
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35%;19,200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9%;67,60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96%。

    表决结果: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表决情况:314,404,27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1457%;
2,641,41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8330%;67,60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3%。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4,485,373股赞
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455%;2,641,410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149%;67,600股弃权,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96%。

    表决结果: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316,989,48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10%;
49,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5%;74,500股弃权,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35%。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070,583股赞
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92%;49,300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3%;74,50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5%。

    表决结果:通过。
    11.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317,026,48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26%;
19,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1%;6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2.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317,035,78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56%;
9,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1%;6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13,830,49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9648%;
3,215,193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139%;67,60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3%。

    表决结果:通过。

    14.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创新业务孵化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313,837,01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9668%;
3,205,893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110%;70,382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2%。

    表决结果:通过。

    15.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14,969,89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3241%;
2,075,79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6546%;67,60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3%。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050,993股赞
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075%;2,075,790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529%;67,600股弃权,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9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6.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314,969,89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3241%;
2,075,79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6546%;67,60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3%。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050,993股赞
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075%;2,075,790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529%;67,600股弃权,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9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7.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314,969,89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3241%;
2,075,79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6546%;67,60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3%。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050,993股赞
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075%;2,075,790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529%;67,600股弃权,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9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17,035,78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56%;
9,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1%;6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3%。

    表决结果:通过。

    19.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316,847,18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161%;
198,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626%;6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3%。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6,928,283股赞
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013%;198,500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91%;67,60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96%。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张梅当选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曲惠清律师、董玮祺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