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红医疗: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7-11
证券代码:300981 证券简称:中红医疗 公告编号:2023-054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5 亿元,
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0 亿元,担保额度
总计不超过 15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
2022-07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林普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林普”)
因业务发展需要,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债
权人”或“北京银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公
司为北京林普此次申请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在北京经济技术
开发区与北京银行签订生效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属于股东大会已审
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的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林普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成柱
3、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0 年 07 月 06 日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 87 号 1 幢 1 层
7、经营范围:销售 I 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专用防护手套及原辅料、
纸质包装材料、五金、机电设备、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消毒剂(不
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货物进出口;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北京林普 100%股权。
9、北京林普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569.98 5,476.78
负债总额 4,585.16 4,218.53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4,570.48 4,216.59
资产负债率 82.32% 77.03%
净资产 984.82 1,258.25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1,185.29 7,783.08
利润总额 -273.42 -33.57
净利润 -273.42 5.26
注:2022 年度相关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1-3 月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经核实,北京林普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主债务人:北京林普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3、保证人: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合计最高债权额:贰仟万元整,包括主债权本金 (最高限额为壹仟
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
费用等其他款项。
5、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
/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
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
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
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三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
行,则北京银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
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
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
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 年内要
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五、反担保情况
北京林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且无其他人员或法人同时为其
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额 3 亿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 4.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
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
合同》。
特此公告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