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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红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30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公司对相关资产的计提减值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计提后能更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计提减值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二、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1. 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签
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充分发挥资金规模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管理
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协议内容符合行业监管要求,其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
理的市场化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 公司制订的《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集团财务公司开展
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明确了公司风险处置的机构及职责,建立起风险报
告机制及信息披露制度,针对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制订了风险处置程序,后续事
项处理考虑周全,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降低和化解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的
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具有充分性和可行性。

    3. 公司出具的《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团财务公司的风险
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反映了集团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情况,其
结论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集团财务公司已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提供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
风险管控措施到位,能够有效管控金融业务风险。

    4. 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
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
交易事项。

    三、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公司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效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和关
联方占用资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
前年度累计至报告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查看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及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后,我们认为:

    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的法定程序,并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的工作,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




                                      独立董事:毛付根、张旭东、李坤成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