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1 证券简称:中红医疗 公告编号:2023-107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 87 号四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桑树军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1 人,代表股份 287,528,628 股, 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数量为 127,500 股,下同)后的股份总数的 73.74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278,022,400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 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 71.30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 25 人,代表股份 9,506,228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 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 2.438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27 人,代表股份 9,509,328 股, 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 2.43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3,100 股,占公司股 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 0.0008%。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25 人,代表股份 9,506,228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 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 2.4382%。 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 决和网 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世纪证券收益凭证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 9,509,298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 3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509,298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 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3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 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桑树军、 陈 俊 为 本 议 案 的 关联 股 东, 已按 有关 规定 回避 表 决, 回避 股份数合计 278,019,3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 9,509,298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 3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509,298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 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3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 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桑树军、 陈 俊 为 本 议 案 的 关联 股 东, 已按 有关 规定 回避 表 决, 回避 股份数合计 278,019,3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无偿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 9,509,298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 3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509,298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 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3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 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桑树军、 陈 俊 为 本 议 案 的 关联 股 东, 已按 有关 规定 回避 表 决, 回避 股份数合计 278,019,3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 287,528,59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99%;反对 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509,29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 287,528,59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99%;反对 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509,29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 287,528,59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99%;反对 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509,29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 287,510,0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35%;反对 18,6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90,7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42%;反对 18,6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 287,510,0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35%;反对 18,6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90,7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42%;反对 18,6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 287,510,0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35%;反对 18,6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90,7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42%;反对 18,6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股份数为 287,510,0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35%;反对 18,6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90,7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42%;反对 18,6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喆敏和赵亮亮出席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 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红普林医疗用 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