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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欢乐家: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12-06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
要求,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
了审查,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 对公司《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的独
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
司实际经营与业务发展所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将坚持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时,
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 对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公司开
展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价格
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
方中越泰公司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在审
议公司(含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所涉及的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李兴、李子豪、LIN HOWARD ZHIHAO(林志豪)
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 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
异的说明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
要系因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且 2023 年度尚未完结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
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
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
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专此意见!


                                   独立董事:高彦祥、吴玉光、宋萍萍
                                                    2023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