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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丰股份: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8-3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丰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润丰股份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潍坊
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3 号)
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69,050,000 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 22.0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186.2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2,880.93 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出具了大信验
字[2021]第 3-0003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
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承诺募集资金投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额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35300 吨除草剂产品加工项目                 49.44                    49.44
 2       年产 1 万吨高端制剂项目                      3,652.55                 3,652.55
 3       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                        27,648.28                10,136.98
 4       年产 9000 吨克菌丹项目                      21,950.56                 3,209.91
 5       6000 吨/年小吨位苯氧羧酸项目                   10,847                10,446.72
         年产 62000 吨除草剂项目(一期)-
 6                                                      10,347                 6,143.88
         禾本田液体制剂

                                            1
         年产 38800 吨除草剂项目(一期)—
 7                                                 7,916.45                          -
         30000 吨/年草甘膦可溶粒剂
 8       高效杀虫杀菌剂技改项目                      10,029                  24.72
 9       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7,860                  67.48
 10      年产 25000 吨草甘膦连续化技改项目           33,934               1,023.31
                       合计                      134,234.28              34,754.98
      【注】:上表中存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34,819,341.62 元(含
利息)。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正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
根据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短期内本次募集资金不会全部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此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2022-034)。
      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公司已将上述募
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3-046)。
      四、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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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主营业务规模较大,且保持增长趋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资产负
债率较高,未来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的资金需求将进一步扩大。同时公司
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不会全部使用,存在一定的闲置期。按现行中国人民银行一年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45%测算,公司本次使用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预计一年最高可节省财务费用约 1,380 万元。因此,通过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
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地安排用于新
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高风险证券投资交易。
    七、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润丰股份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监管要求。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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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润丰股份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俊杰                   王振刚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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