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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集车辆: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5-22  

                                                    证券代码:301039                证券简称:中集车辆             公告编号:2023-046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23年5月
19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王静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2023 年
-2027 年)(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2023 年-2027 年)(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现代公司治理制度,激发员工的
使命感和责任感,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
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
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5)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相关议
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2027年)(草案)》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2027年)(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2023 年
-2027 年)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2023
年-2027 年)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
及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2027年)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2023 年-2027 年)的审核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