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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集车辆: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2027年)第一期持有人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7-03  

                                                    证券代码:301039             证券简称:中集车辆              公告编号:2023-054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2023 年-2027 年)第一期持有人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员工持股计
划(2023年-2027年)第一期(以下简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一次
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23年7月3日以通讯会议
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持有人25名,实际出席持有人25名,代表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份额9,750,000份,占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100%。会议由董事会秘
书毛弋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
股计划(2023年-2027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持有人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2027年)第一期之管理
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2027年)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持有人统一管
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负责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
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
的任期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9,75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
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2027年)第一期之管理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申建文、邓瑜娟、丘娇宜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
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上述三位管理委员会委员均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且
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
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情况:同意9,75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
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2027年)第一期之管理
委员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障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根据《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2027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请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依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决策及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份额、
收回份额的归属;
    (3)管理持有人变动时的权益分配;
    (4)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存续期届满,办理标的股票处置及
分配等相关事宜;
    (5)参加股东大会,代表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案权、
分红权及其他股东权利,表决权除外;
    (6)其他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表决情况:同意9,75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
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三、备查文件
   1、员工持股计划(2023 年-2027 年)第一期持有人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