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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量钻石: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25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3-071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12 月 2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

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丹阳大道北段西侧-力量钻石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张存升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2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 130,340,7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78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 6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129,593,0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791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47,7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7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授权代表共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47,7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73%。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提供了远程视频参会
方式,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329,9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7%;
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权 4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608,0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78%;
反对 732,7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2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608,0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78%;

反对 732,7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2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611,9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09%;
反对 72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91%;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608,0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78%;

反对 732,7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2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王浚哲律师、俞紫伊律师现场列席、见证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审议表决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

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