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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瑞医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跟踪报告2023-05-0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多瑞医药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耸                    联系电话:021-20262072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晓露                  联系电话:027-8535507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0次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是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2 次,每月由银行独立提供对账
                                         单至保荐机构,保荐机构每月查询公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和大额
                                         资金支取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1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1、公司 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和
                                      净利润均存在大幅下滑。
                                          公司业绩大幅下滑主要受地方医
                                      保到期调整、经济下行和产品价格下
                                      降的叠加影响。公司在聚焦主业的同
                                      时深挖渠道优势、拓展线上销售模式
                                      和丰富产品管线,并稳步推进在研产
                                      品的研发进程。对于公司未来的经营
                                      情况,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和督导。
                                          2、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使用进度较缓。其中,募投项目“年
况
                                      产 1600 万袋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三期)
                                      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新产品开发项
                                      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由于项目实施的市场环境发生重
                                      大变化,基于 2022 年公司经营实际,
                                      结合 2022 年产销量情况,公司目前的
                                      产能可以满足当前需求,盲目扩大产
                                      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较大压力。出
                                      于谨慎投资考虑,“年产 1600 万袋醋
                                      酸钠林格注射液(三期)项目”实施


                                  2
                                       进展缓慢。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
                                       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审议通过
                                       《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
                                       案》,同意暂缓实施“年产 1600 万袋
                                       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三期)项目”。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召开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出
                                       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对“新产品开发项目”的部分子项目
                                       进行调整,并增加项目实施主体。截
                                       至目前,“新产品开发项目”已根据研
                                       发进度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入。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次
                                           中信证券关于多瑞医药 2021 年年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报问询函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已就多瑞医药 2021 年年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报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及回复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1、受地方医保到期调整、经济下


                                   3
                                       行和产品价格下降的叠加影响,公司
                                       2022 年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下滑。
                                           2、由于项目实施的市场环境发生
                                       重大变化,“年产 1600 万袋醋酸钠林
                                       格注射液(三期)项目”已暂缓实施。
                                           1、后续需持续关注公司业绩的恢
                                       复情况。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2、后续需持续关注公司募投项目
                                       “年产 1600 万袋醋酸钠林格注射液
                                       (三期)项目”的后续实施计划。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6 日
                                           结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业务规则,就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
                                       息披露、董监高义务与责任、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解,并结合违反
                                       相应法律规定的案例及处罚阐述违法
                                       违规行为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的影
                                       响。


                                   4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
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5
                                 履行承诺
1.首发时关于股份的限售安排、
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          是                不适用
诺
2.首发时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
                                        是                不适用
向的承诺
3.首发时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
                                        是                不适用
承诺
4.首发时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
                                        是                不适用
份回购承诺
5.首发时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是                不适用
报的措施及承诺
6.首发时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7.首发时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8.首发时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
                                        是                不适用
束措施的承诺
9.首发时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10.首发时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
                                        是                不适用
易的承诺
11.首发时关于承担社会保险和住
                                        是                不适用
房公积金补缴等相关义务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存在以下中

                                    6
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 国证监会(包括派出机构)和贵所对本保荐人或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者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改情况                        1、2022 年 6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
                          局对我公司保荐的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思创医惠”)出具《关于对思创医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监管措施认定:思创医惠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与《2021 年度业绩预告》差异较大,
                          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思创医惠披露的《关于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 2020 年
                          度收入进行了差错更正,导致公司定期报告相关
                          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规
                          定。
                              2、2022 年 11 月 15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关
                          于对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监管措施认定:开山股份未及时审议
                          和披露关联交易且关联董事杨建军未回避表决,
                          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相关条款的
                          规定;开山股份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中信银
                          行大额存单,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违反了《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
                          的规定;2021 年年度报告中,关于第三名至第五
                          名客户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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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公司在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函件后,与上市
                           公司一起仔细分析问题原因,并落实整改,督促
                           上市认真吸取教训,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组织公
                           司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及
                           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
                           益。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1、2022 年 2 月 2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
                           公司保荐的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
                           臣倍健”)出具《关于对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监管函
                           件认定:汤臣倍健在收购 Life-Space Group Pty
                           Ltd100%股权和广州汤臣佰盛有限公司 46.67%股
                           权项目中存在:未充分、审慎评估并披露《电子
                           商务法》实施的重大政策风险,未如实披露标的
                           资产实际盈利与相关盈利预测存在重大差异的情
                           况;商誉减值测试预测的部分指标缺乏合理依据,
                           未充分披露商誉、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相关信息且
                           减值测试关于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不规范。上
                           市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
                           第 11.11.3 条、第 11.11.6 条的规定。
                               2、2022 年 4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
                           于对孔少锋、辛星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
                           定》,监管措施认定:我司保荐代表人孔少锋、辛
                           星在保荐同圆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审慎核查外协服务和劳
                           务咨询支出的真实性、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完整性,
                           以及大额个人报销与实际支出内容是否相符。上
                           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8
(证监会令第 170 号)第五条的规定。
    3、2022 年 8 月 11 日,深交所出具《关于对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
报批评处分的决定》。监管函件认定: 创意信息
2021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
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
生变化。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相关规定。创意信息董
事长陆文斌 、总经理何文江、财务总监刘杰未能
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
第 4.2.2 条 和 第 5.1.2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
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4、2022 年 8 月 29 日,深交所出具《关于对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
报批评处分的决定》,监管函件认定:思创医惠
2021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
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存在较大差异。上述行为
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
订)》相关规定。思创医惠董事长章笠中、总经
理华松鸳、财务总监陈云昌未能恪尽职守、履行
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
和第 5.1.2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
任。
    我公司在知悉上市公司受到纪律处分后,督
促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应当引以为戒,加强法
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
务规则,履行诚实守信、忠实勤勉义务,保证上


       9
                 市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我公司在知悉对保荐代表人的监管措施后高
                 度重视,要求相关保荐代表人应当引以为戒,严
                 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荐业务执业规范和交易所业
                 务规则等规定,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
                 原则,认真履行保荐代表人的职责,切实提高执
                 业质量,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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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罗   耸                     马晓露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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