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瑞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27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全部议案,
并针对需发表意见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经营资
金需求,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含
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公司及子公
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商业惯例,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及子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祁 飞_________
刘颖斐_________
王运国_________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