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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瑞医药: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12-14  

证券代码:301075     证券简称: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3-107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湖北鑫承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承达”)向汉口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荆州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合计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鑫承达少数

股东武汉市盛祥化工有限公司、武汉金盛兴自控工程有限公司按出资

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以下简称“汉口

银行荆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鑫承

达与汉口银行荆州分行已经或将要签订的多个融资合同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最高融资余额限度为 2,200 万元,保证期间为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

    债务人(丙方):湖北鑫承达化工有限公司

    (一)担保的最高限额: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

人民币 2,200 万元。

    (二)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

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

债权发生的费用。

    2、本合同项下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确定前,乙方与债务人所

签订的形成乙方债权的前述一系列主合同,除非各该主合同中明确约

定因各该主合同发生的债权不纳入本合同担保范围,否则,因该等主

合同产生的债权,均纳入本合同项下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为三年,自主合同约定的各单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算。

    2、乙方与债务人就各单笔债务的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

证期间为借款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 5,000 万元,实际发生

的对外担保余额 2,2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2%;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0.00 万元;公

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