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阿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迪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5-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迪阿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方兴 联系电话:0755-23953946
保荐代表人姓名:方逸峰 联系电话:0755-2395394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7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1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022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36.82
亿元,同比下降 20.36%,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7.29 亿元,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同比下降 43.98%,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 6.13 亿元,
同比下降 50.88%。
公司整体业绩较上年有所下滑,
主要系受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的
影响,国内经济增速放缓,行业
竞争加剧,部分可选消费品需求
下降,对公司的销售产生较大负
面影响;同时因公司战略性扩
张,门店数量大幅增长,但新店
表现不如预期且因扩张导致相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关销售费用大幅增加,综合导致
整体业绩同比下滑。
保荐机构对公司财务负责人兼
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了解公司
本年度业绩下滑的原因及未来
的发展战略与拟采取的措施,并
督促公司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对相关情
况准确披露。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26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进行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信息披露专题培训,结合
相关案例,从上市公司监管体
系、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
规定、公司治理、日常监管与违
规处理等方面进行讲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股份减持承诺 是 不适用
3.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
是 不适用
面的承诺
5.IPO 稳定股价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补偿公司因租赁房产事项可能受到
是 不适用
损失的承诺
7.关于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9.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是 不适用
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10.关于回购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
是 不适用
诺
13.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022 年 11 月,因 2017 年利源精制非公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开项目保荐机构被吉林证监局出具警示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函,保荐机构已经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整
况 改。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为迪阿股份对保荐
机构的监管措施。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胡方兴 方逸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