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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亿马: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7-07  

                                                    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3-072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65,956,800 股,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持股数量为 472,400 股,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
润分配的权利,扣除回购专户所持股份后实际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
份为 65,484,400 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际派发现金股利 5,276,544.00 元人民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现金股利总额 5,276,544.00 元/参与权益分派的
股份 65,484,400 股*10=0.805771 元(含税)。
    3.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

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
每股现金分红及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
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5,276,544.00

元/65,956,800 股=0.08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
格=股权登记收盘价-0.08 元/股。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65,956,800 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0 元(含税),合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5,276,544.00(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至以后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
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
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 472,400 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专户中
股份数量为 472,400 股。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不
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根据“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本公司现将权益分派方

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72,400 股后的

65,484,4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送红股 0 股,转增 0 股,派发现金

0.805771 元(含税);共计送红股 0 股,转增 0 股,派发现金

5,276,544.00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
回购股份 472,400 股后的 65,484,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0.80577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5194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1154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577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472,400 股,根据《公
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7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7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
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
每股现金分红及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
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5,276,544.00
元/65,956,800 股=0.08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
格=股权登记收盘价-0.08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海滨路 55 号海逸投资大厦 4 楼
    咨询联系人:李华青
    咨询电话:0755-8888 0666
    传真电话:0754-8898 3999
    八、备查文件
    1.《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2.《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
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