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亿马: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19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我
们作为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与核查,现就如下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对于《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拟定《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修订后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能够更为全面地
体现公司的经营改善情况,充分发挥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
董事会就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于《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制定了《广东天亿马
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稿)》,有利于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董事会就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于《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拟定《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发挥
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作用。
董事会就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于《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根据《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修订稿)》制定了《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有利于该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
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董事会就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曹丽梅、蔡浩、石洁芝
2023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