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亿马: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2023-11-15
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3-126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实际控制人林明玲女士、马学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次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发生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明玲女士、马学沛先
生合计持股比例将从 34.1424%增加至 35.4050%(以剔除回购专户持
有股份数的总股本计算)。
公司将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本次登记完成后,公司新增股本 1,280,000 股,总股本
由 65,956,800 股增加至 67,236,800 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的
总股本由 65,484,400 股增加至 66,764,4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天亿马信
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5)。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明玲女士、马学沛先生为获授本次激励计划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登记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明玲女
士、马学沛先生权益变动超过 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林明玲
住所 广东省汕头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马学沛
住所 广东省汕头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3-11-17
股票简称 天亿马 股票代码 301178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股数(万股) 增持比例(%)
林明玲 64 0.9773%
马学沛 64 0.9773%
合 计 128 1.954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合计持有股
1,875.1824 28.6356% 1,939.1824 29.0452%
份
其中:无限
林明玲 0 - 0 -
售条件股份
有限
1,875.1824 28.6356% 1,939.1824 29.0452%
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
360.6120 5.5068% 424.6120 6.3599%
份
其中:无限
马学沛 0 - 0 -
售条件股份
有限
360.6120 5.5068% 424.6120 6.3599%
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
2,235.7944 34.1424% 2,363.7944 35.4050%
份
其中:无限
合计 0 - 0 -
售条件股份
有限
2,235.7944 34.1424% 2,363.7944 35.4050%
售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是√ 否□
本次认购前,认购人林明玲女士及马学沛先生持
有股份已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认购人通过参
与本次激励计划合计认购公司 128.00 万股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当日总股本的
1.94%,认购新增股本比例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四)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
已发行股份的 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
情形
每 12 个月 内增持 不超过 该公司 已发行 的 2%的股
份;……。经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核查认定,本
次认购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
发出要约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
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认购
限制性股票涉及的豁免要约收购相关事项法律意见
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适用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上表中第 2、 部分涉及的占总股本比例以剔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的总股本计算。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5 日